楼顶、架空层被占用改建 私挖地下室、公共绿化地被圈建,你能接受吗?

来源:头条地产

2023-02-22 11:16

购买商品房顶楼住宅之后为了增加活动面积想在楼顶露台上扩建加盖、想占用小区架空层改造后自家用、想通过购买了一楼的商品住宅之后将家门口的公共绿化地上圈一块起来打造私家花园及私挖地下室,...

  购买商品房顶楼住宅之后为了增加活动面积想在楼顶露台上扩建加盖、想占用小区架空层改造后自家用、想通过购买了一楼的商品住宅之后将家门口的公共绿化地上圈一块起来打造私家花园及私挖地下室,如果有此想法的朋友请趁早打消此念头,因为此举将有损小区业主公共利益、有损小区业主的公共安全,不仅将会造成自家的资金损失、影响自家与小区业主的关系,同时还将承担因涉嫌违建而引发的严重法律后果。

  楼顶被私自改建 小区架空层被改造占用

  在楼顶的露台上、在小区架空层增建或改建,被一部分认为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却浑然不知那样做的业主已经涉嫌违法。2月14日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号的奥园瀚德棠悦府一期三栋的楼顶被业主发现违建加盖引发留言投诉,2月20日中共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在人民网留言板上作出公开回应称违建属实,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向违建业主下达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023年1月3日重庆,一业主在人民网留言板上投诉留言称,“复地君屿墅E区门面占用小区地下架空层,违规开挖面积近1000平米”。2023年1月9日,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对此作出公开回应称,回兴大队已会同回兴街道拆违办依法对违建当事人开具了《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限期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恢复建筑原貌。

  占用绿化建所谓的“私家花园” 挖地下室

  买底楼房子的时候,部分开发商的置业顾问为了促进销售,会暗示一些业主称买了之后家门口还有一个你们可以作为“私家花园”的地方供你们使用,但往往这一句话将直接被一部分业主理解为可以自家随意打造改建的地方,甚至有业主还在自家一楼私挖起了地下室,此举同样也涉嫌违法。1月19日,四川广汉市优筑天府城的业主就有业主投诉称,一楼公共绿化地被越来越多的人圈建。2月8日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人民网留言板上针对以上四川广汉市优筑天府城的业主投诉在公开回应中表示,自2022年1月接到该小区违建投诉起,针对一楼已修建完成的建(构)筑物,该局已陆续立案查处,涉及楼栋为7、8、9、10、12、13、15、19栋,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针对尚在修建的,我局已责令停工,2022年9月28日函告各职能部门协助查处,停止14、15、16、17、25等栋部分一楼业主的水电气供应及不动产交易(共20户)。

  类似涉嫌侵占业主公共绿地的,在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悦来生态城高义口路、由旭辉、华侨城和华宇联合打造的铂悦滨江小区1月17日也被业主在网上公开举报投诉中说道:“别墅业主提前接房三个月后,开始了肆无忌惮的违法搭建,导致山体滑坡,侵占公共绿地,大平层业主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对此,1月31日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在人民网留言板上的公开回应中表示,经现场核实,该处存在违法建设行为,该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月29日对违建行为人送达了相应的文书。

  对于底楼业主私挖地下室涉嫌的违法,2月2日在重庆蔡家万科十七英里小区14栋就出现了这样的业主投诉,2月13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蔡家岗街道办事处在公开回应中公开表示,经街道现场实地查看,万科十七英里小区14栋业主有使用地下室的情况。街道严格按照重庆市第282号令等规定并结合街道对辖区违法建筑处置职能职责,已对该户违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并发放相关文书,下一步将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回填。

  住宅小区违法建筑的几大危害与防范

  每一个小区和每一栋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都是经过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严格的审核审批之后进行的,其小区环境的设计标准、每一栋房子承重结构是经过专业的机构和部门科学设计、严密计算而形成的。因此就违法建筑的危害方面,首先如果在楼顶搞违法建筑、私挖地下室或者对架空层进行私下改造必然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打破建筑力学中的原有平衡,严重时会使楼栋的桩基受损,楼下住房墙体开裂,甚至影响整栋楼的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寿命,从这一点来说违法建筑具有破坏房屋承重结构进而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害。

  其次,是阻塞消防,房屋顶部和一楼的应急通道是重要的消防通道,试想一下,当火灾等意外灾害来临时,原本可以去往楼顶的逃生通道因为被楼顶违建占用,所在楼栋的一楼被圈建的所谓“私家花园”阻挡,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再次,是破坏了原有的防水结构,顶楼是雨水系统的重要收集地,防水层、房檐、天沟等结构共同发挥着遮挡与汇集雨水的功能,楼顶法建筑,必然会破坏防水结构,进而影响房屋的防水,造成外墙渗水,室内霉变等情况;此外,违法建筑还存在高空坠物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破坏了整个栋楼乃至整个小区的风貌。

  对于违法建筑的法制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因此,在当我们在小区居家生活中遇到类似违法修建行为时,你能接受吗?若不能接受,那你就要敢于捍卫自己作为一名小区业主应有的权益,与更多业主一道共同维护好自己的家园!